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规范北京童启未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机构”)内部治理、项目运营、财务管理、人员管理与公益服务行为,建立透明、规范、可持续的运营体系,保障机构合法合规运行,维护服务对象、合作单位、捐赠方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,坚守儿童公益专业底线,结合机构实际业务发展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制度。
第二条 机构宗旨
本机构以儿童为本、专业务实、透明规范、长效共生为核心价值观,专注困境儿童、流动儿童、特殊需求儿童的成长支持与权益保护,通过专业化、系统化、可持续的社会工作服务,消除儿童成长资源壁垒,助力少年儿童健康、平等、自信成长。
第三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、党员志愿者、在册志愿者、合作入驻人员、项目执行团队,以及机构开展的所有公益项目、志愿服务、对外合作、物资捐赠、资金使用、宣传发布等全部工作事项。
第四条 运行原则
机构所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民政、社工服务、公益慈善相关管理规定,坚持党建引领、公益为民、专业服务、公开透明、长效可持续的运行原则,杜绝形式化公益、短期流量化活动,聚焦儿童真实需求开展落地服务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
第五条 组织架构
本机构设立决策层、执行层、监督层三级管理体系,包含机构负责人、项目管理部、专业服务部、综合行政部、财务监管部、志愿管理部,同时接受党支部党建引领与监督指导,形成党建引领、部门协同、分工明确、闭环落地的治理模式。
第六条 核心部门职责
1. 项目管理部:负责机构三大核心项目、拓展项目的整体规划、方案设计、落地执行、过程督导、成果梳理、数据统计与项目复盘,保障所有服务标准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开展。
2. 专业服务部:由社工、心理咨询师、特教专员、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组成,负责儿童心理干预、生涯赋能、残健融合、家庭养育指导等专业服务,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与跟进机制。
3. 综合行政部:负责机构日常运营、制度落地、对外对接、合作洽谈、官网与新媒体内容发布、活动统筹、资料归档、信息公开等工作。
4. 财务监管部:统一管理机构资金、社会捐赠、项目经费、物资出入,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,做到专款专用、账目清晰、全程可追溯。
5. 志愿管理部:负责志愿者招募、培训、排班、服务记录、资质审核、志愿时长登记、优秀志愿者激励,规范志愿服务流程,保障志愿服务专业有序。
第三章 项目运营管理制度
第七条 项目立项原则
所有公益项目立项必须基于儿童真实需求,聚焦困境儿童帮扶、儿童心理健康保护、残健共融、家庭养育赋能、青少年成长支持等核心领域,坚持“需求导向、专业落地、长效跟进、可复制推广”的立项标准,杜绝无实质服务、重形式轻实效的公益活动。
第八条 项目执行规范
项目执行全程实行标准化管理,包含前期摸排调研、中期分层服务、后期回访跟进、成果沉淀复盘四个环节。所有服务需建立服务台账、儿童档案、活动记录、影像资料、服务反馈清单,确保每一次服务有据可查、有效落地。
第九条 项目成果管理
机构持续沉淀标准化服务工具包、实践指南、活动手册、课程体系等公益成果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,赋能基层社工站点、学校、社区及同行公益机构。
第四章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
第十条 志愿者准入规范
所有志愿者需完成实名登记、资质审核、岗前培训,认同本机构公益理念,遵守服务纪律,服从统一安排。专业志愿者需提供对应从业资质,确保服务专业、安全、合规。
第十一条 志愿服务准则
志愿者开展服务需尊重儿童人格、保护儿童隐私、杜绝标签化对待,禁止私自拍摄传播儿童隐私影像、禁止擅自对外发布未审核内容、禁止利用公益服务谋取个人利益,坚守公益纯粹性与专业性。
第十二条 志愿激励与退出
机构建立常态化志愿激励机制,对长期稳定参与服务、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予以公示表彰;对违反服务纪律、影响机构公益形象、损害服务对象权益的人员,予以劝退、除名并备案记录。
第五章 财务与物资公开制度
第十三条 资金管理规范
机构所有公益资金、社会捐赠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全部用于儿童帮扶、项目落地、专业服务开展。财务收支全程记账、票据留存、台账完整,定期开展内部审核与公示,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。
第十四条 物资管理制度
所有爱心捐赠物资统一登记、分类入库、定向分配、签收出库,全程留存出入库记录与发放凭证,精准对接困境儿童与帮扶家庭,杜绝物资浪费、挪用与私用。
第十五条 信息公开要求
机构定期公开项目进展、服务成果、资金使用情况、物资发放情况,接受社会公众、捐赠方、合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监督,主动回应社会关切。
第六章 信息发布与宣传制度
第十六条 内容审核规范
机构官网、公众号、媒体报道、活动推文、新闻动态等所有对外内容,实行“先审核、后发布”制度,确保内容真实、严谨、合规,贴合机构公益定位。
第十七条 儿童隐私保护
所有宣传内容严格保护服务对象隐私,未经监护人同意,不得公开儿童姓名、肖像、家庭信息、病情资料等隐私内容,杜绝消费困境儿童、过度煽情、博流量式宣传。
第七章 对外合作管理制度
第十八条 合作准则
机构与企业、学校、社区、医疗机构、社工站点、同行公益机构开展合作,坚持平等共建、资源互通、诚信合规、长效共赢的原则,所有合作项目均签订规范合作协议,明确权责、服务内容与成果反馈机制。
第十九条 合作管理
所有对外合作项目全程跟进落地,定期同步服务进展、公示帮扶成果,确保合作项目真实落地、有效赋能儿童成长,杜绝空壳合作、形式合作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条 制度修订
本章程制度根据国家政策、行业规范与机构发展实际适时修订,修订后公示生效。
第二十一条 生效时间
本章程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,由本机构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与监督落地。
第二十二条 监督机制
机构主动接受党建监督、行业监督、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,持续规范公益服务行为,坚守专业、透明、长效的公益初心。
